武汉晴川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安全管理责任书

作者:肖霞 时间:2019-01-04 点击数: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2.实验室安全工作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

3.制定本中心实验室岗位责任制,与实验室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本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

4.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学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每间实验室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5.加强水、电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需要连续通电或连续用水运行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6.各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

7.实验室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内部装修或变更建筑物用途的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中心和后勤处批准,工程竣工后要主动向学校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教师或学生在假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学院和实验室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严禁利用实验室资源从事个人活动。

9.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制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对实验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并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10.对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11.对有章不循或因思想不重视、监督检查不力或工作敷衍,安全条例和实验室规则未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既不上报又不采取措施整改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将进行责任追究。

12.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中心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院(部):                                                  实验室管理中心(盖章):

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1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