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接受学校相关的安全准入培训和考试,在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实验室安全状况,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第三条各学院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科或实验室特点,制定更为详尽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更好地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管理和监督,主要包括: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检查、监督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施情况;每年组织实验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及消防演练;组织实验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各学院负责本单位安全准入制度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对所有进入本单位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订安全知识考试计划及考试内容,组织考试;督促本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允许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流程
第六条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取得须经过以下流程:
(一)学生
1.新生在入学时须参加学生工作处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大会,认真学习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印发的《武汉晴川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手册》。
2.参与金工实习的学生,在开课前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金工实习安全教育大会。
3.进入实验室前须接受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对进入金工实训中心、新能源汽车实验室、工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实践基地、木工坊等机电类实验室的学生须在开课前学习《实验实训安全教育手册》,并通过相关考核,签订《实验实训安全责任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二)教师
1.接受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安排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通过相关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三)实验人员
1.每年须按规定签订《实验中心主任安全承诺书》和《实验人员安全承诺书》。
2.每年须按规定参加学院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定期参加实验室管理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
(四)外来人员
1.外单位参观、学习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由实验技术人员告知潜在的风险,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在实验技术人员的陪同下开展实验室相关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