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时间:2018-06-20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提高学校实验室管理水平,推动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工作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机构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资产设备处、教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后勤保卫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实验室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的检查工作。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二、检查程序

分校、院两级进行,包括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

1.学院自查(2018年6月20日—6月30日)

学院认真检查所属实验室本学期实验室管理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组织所属各实验室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并依据《教学实验室检查评分表》(见附件1)对所属实验室逐一进行自评打分。

2.学校检查(2018年7月2日上午9:00)

学校实验室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供的所属实验室自评表进行审核,对照标准和要求现场进行逐项检查、打分。实验室管理中心将汇总全校实验室工作检查结果,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检查要求

1.希望各学院(部)认真做好实验室相关工作,认真落实验室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

2.请各学院(部)将《教学实验室检查评分表》于6月29日前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将整理汇总呈送至学校实验室检查领导小组审阅。

附件:

1./wcs/Upload/201811/5be2509b579c0.docx《教学实验室检查评分表》

2./wcs/Upload/201811/5be250ab56552.docx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工作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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